颍上临港产业园龙王庙综合码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本招标项目 颍上临港产业园龙王庙综合码头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颍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同意变更颍上临港产业园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发改审批(2025)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 颍上交通能源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颍上交通能源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
2.2 建设规模:工程共建设8个1000吨级泊位(水工结构按2000吨级考虑)及附属配套设施,自上游向下游依次为3个通用泊位、2个多用途泊位、3个通用泊位。使用岸线650m,项目总投资约18.4亿,工程费用约13.8亿。
2.3合同估算价:约1000万元。
2.4 设计服务期限:
(1)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240日历天,设计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开始到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服务期限要求:
①地形测绘、地质勘察工作满足各阶段设计要求;
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月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各支撑性报告的编制及报审工作、协助业主完成报批工作;
③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后1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并协助业主完成报批工作;
④初步设计文件获批后2个月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协助业主完成各项报批工作;
⑤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具体提交的成果份数由发包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提交成果所需出版费用已经含在总费用之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
⑥行业主管部门或发包人对项目开工另有要求时,设计周期将按要求予以调整。
2.5 招标范围:
(1)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测绘、各类支撑性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协助组织相关评审会评审、配合竣工图编制等。协助甲方完成各类报批工作。
(2)勘察设计区域:
①前方码头:包括前方码头平台、护岸、土石方、机械设备、引桥、转运楼和配电房等;后方陆域与码头配套的仓库、堆场、办公区、生产生活辅助配套设施、进出港道路(含沿河路2km)、与码头工程配套的电气照明控制、智能化港口、给排水、消防、环保、水保、防污染设施、景观绿化等。
②后方物流园:包括后方物流园区配套的仓库、机械设备、转运楼、办公区、生产生活辅助配套设施、进出港道路(含罗洋路0.5km,六桥南延路3.6km)、与物流园区配套的电气照明控制、给排水、消防、环保、水保、防污染设施、景观绿化等。
(3)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分项工作内容):
①地形测绘、地质勘察工作;
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各支撑性报告: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含集约节约论证专章)、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洪水评价类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防洪影响专项设计、涉河建设方案)、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节能评估、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社会稳定分析报告的编制的报审工作、协助业主完成报批工作;
③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并协助业主完成报批工作;
④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建筑图审、工程量清单),协助业主完成报批工作。完成土地报批(组卷报批、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勘测定界、压覆矿评估报告)、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协助业主完成报批。
⑤后续服务:提供技术指导服务,配合施工单位进行竣工图的复核、归档等工作。 协助甲方进行施工、监理招标,配合施工做好建设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配合编制完成竣工图;配合甲方进行项目报规、报建、报审、档案移交,方案设计满足报规需求,投标报价含各类评审费(不含按规定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相关规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后期不再增加费用,后期如因规划或甲方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等原因导致设计任务量增加或减少,费用相应增加或减少,招标人不保证最小的设计任务量,投标人综合考虑。
2.6其他:设计成果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行业标准、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3)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资质:
①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或对应新资质: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甲级资质;
②水运: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对应新资质:工程设计港口与航道行业甲级)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或对应新资质:工程设计港口与航道行业的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市政: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备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由水运设计类资质提供。)
(2)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一个港口与航道工程勘察设计类似业绩(单个合同项目须同时包含勘察及设计内容,若上述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还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
注: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影印件或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及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地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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