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沣惠商业街区项目(GX3-44-13)(GX3-44-15)电梯设备采购已由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以2111-610161-04-05-67074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沣惠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为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新天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41845平方米。主要建设商业、办公、停车场及配套设施等;
2.2 项目地点:灵秀一路以东,灵韵北路以南;
2.3 项目投资总额:80000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沣惠商业街区项目(GX3-44-13)(GX3-44-15)电梯设备采购;标段编号:E61010035061fWH4DT7e001;标段类型:设备采购;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沣惠商业街区项目(GX3-44-13)(GX3-44-15)电梯设备采购,沣惠商业街区项目(GX3-44-13)(GX3-44-15)电梯设备采购,包含客梯兼无障碍电梯(无机房)22部,最大额定速度1.7m/s,最大载重量为1000KG),包含但不限于所有电梯的深化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及附加服务、验收手续,以及产品保修期内的修、配、换服务等,具体详见图纸、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本次项目概算462万元。;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标段名称:沣惠商业街区项目(GX3-44-13)(GX3-44-15)电梯设备采购,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以上,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及以上,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任职。
3.2标段名称:沣惠商业街区项目(GX3-44-13)(GX3-44-15)电梯设备采购,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3.4.1申请人应为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申请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资格预审。申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本项目采购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产品代理授权书;
3.4.3申请人为制造商的,需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或以上资质);
3.4.4申请人为代理商的: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或以上资质);②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产品代理授权书;③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或以上资质)
3.4.5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质量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且在本单位任职;
3.4.6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7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1 请申请人于2025年01月11日 00时00分00秒起至2025年01月16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下载资审文件。
4.2标段名称:沣惠商业街区项目(GX3-44-13)(GX3-44-15)电梯设备采购,资审文件不收费;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00元,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