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博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惠博资源挂出告字[2024]051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4号)的规定,经批准,我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19日。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4年12月20日9时至2025年1月6日10时。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6日9时。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均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电子挂牌交易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
(二)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1、伪造公文骗取用地行为;
2、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理完结;
4、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理完结;
5、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被列入我市问题企业黑名单和存在其他禁止参与土地买卖行为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五、竞买保证金
(一)本公告地块竞买保证金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并发出《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六、竞买申请
(一)本公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为非本县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土地后,必须于1个月内在本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
(三)本公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竞买申请人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即获得竞买报价权限。
七、竞买人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竞买人须详细阅读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及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指南,熟练操作电子交易系统,按竞买规则进行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八、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公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设起始价,采取价高者得方式出让并确定成交候选人。
九、资格审查
成交候选人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确定成交候选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书等材料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由我局对竞买资格进行审查。我局将于2025年1月13日前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中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交易系统新增建设功能操作指南》)。
线上审核材料清单:
1、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1份)(交易网站上下载);
2、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加盖公章、1份)(交易网站上下载);
3、竞价结果通知书(加盖公章、1份)(交易网站上下载);
4、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或回单(加盖公章、1份);
5、竞买人不存在违法、违规、违约竞买行为承诺书(按模板填写1份);
6、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8、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按模板填写);
9、《博罗县产业用地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2份原件)。
10、联合竞买申请书(如有)。
十、竞买保证金退还或转付成交价款
竞得人签订《博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后,缴交的保证金中按成交价的10%转作定金。《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竞得人须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逾期自动解除《成交确认书》,定金不予返还。保证金少于成交价10%的,不足部分由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以外币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的,成交确认后,将在外币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价款的10%(按成交当日汇率结汇)作为定金,其余部分原路返还给竞得人,待竞得人按时缴清地价款后,再将定金退回。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电子挂牌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若违法违规竞买不予退还保证金,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定金及剩余保证金均转作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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