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蕴昇大北涧沽镇45MW 集中式风电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天津蕴昇大北涧沽镇45MW 集中式风电项目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公司为天津蕴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天津蕴昇大北涧沽镇45MW 集中式风电项目
2.2项目编号:0722-2024FE2843NMF
2.3工程地点: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
2.5主要建设内容: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丰昇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 45MW,安装 9台单机容量为 500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出口电压为 1.14kV,经电缆引接至机组升压变低压侧,通过机组升压变升压至 35kV,再通过 2回路 35kV电缆线路送入宁北升压站的 35kV母线上。(最终以接入批复为准)。
2.6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包括风电场、 风力发电机组、 升压站工程、储能系统、 集电线路、 送变电塔架及线路、 通讯设备及线路、 对侧站等)的全部勘察及设计(包括初设(含概算)、 施工图设计、 竣工图编制、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等)、 塔架监造、 购买工程保险。
(2)项目(包括风电场、 风力发电机组、 升压站工程、储能系统、 集电线路、 送变电塔架及线路、 通讯设备及线路、 对侧站等)所涉及的全部设备、 材料和相应备品备件的采购、质量检测、监造、催交、运输、卸货、场内运输、仓储保管(临时用地)及备品备件等(包括相关技术资料整理)。
(3)项目(包括风力发电机组、 箱变、 变配电设备、储能系统、 送变电塔架及线路、通讯设备及线路、对侧站、安全与照明等)所涉及的全部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4)项目(包括风电场区、 集电线路、储能系统、 送变电塔架及线路、 升压站、 对侧站等)所涉及的全部土建工程施工、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临时用水电(含接入点)、临时用地工程施工、 设备运输进场道路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工程(包括承担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费、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植物措施投资费用等,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环保工程的全部工作及费用。
(5)项目涉及的永久及临时土地协调工作及协调费用;项目场内集电线路及外送线路在项目运营期内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成本、手续办理、相关赔偿及协调费用等);项目建设期的临时用地的租地相关工作,包括临时用地租地(其中检修道路及输电杆塔用地租赁时间为20年)、临时用地(含附属物)相关赔偿、临时用地林地可研(如有)、临时用地恢复、与政府相关部门或村委会协调用地费用缴纳事宜、并按照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土地相关手续,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在本协议价款里。不包含项目永久征地相关的土地补偿费用及土地出让金。
(6)项目所涉及风力发电机组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风机成功通过240小时,并网商业运行及竣工验收全部工作。全部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质监站验收、 电网公司验收、 电能质量验收、 消防、 安评、 环评、职评、稳评、 防雷验收、 水土保持验收、 规划验收、 复垦验收、劳动安全卫生工程验收、储能相关验收、 档案验收等涉及的全部专项验收,如需), 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检验及试验、 项目管理、 购买工程保险、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对项目进行性能质量保证、负责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服务等;
(8)承包人负责实施本项目施工前的准备、进退场、退场前的场地平整、施工临时设施、临时用地及施工过程中应由承包人负担的各种措施费、规费、 赶工费、 冬季施工各项措施费、 物价上涨引起的价差、 税金、 风险、 保险及政府各部门的收费等。承包人负责生产生活用临时场地租赁和临时办公、生活场所的建设和设施配置工作,预留发包人及监理人的现场办公、会议、住宿所需的场所,并提供施工期内不少于2台车辆(四驱)供发包人现场使用。
(9)项目实施所涉及到全部合规性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场、升压站、外送线路的选址论证报告、初设审查费、专家论证费、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开工许可证、消防备案、安全备案、环评备案等;
工程项目在上述招标范围内的设备费、材料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措施费、临时用地青苗补偿费、临时用地的租地相关费用、迁移补偿费、勘察费用、设计费用、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险费、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费、运输(含大件运输措施费)、利润、生产准备费(生产用工器具及仪器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税费(含进口设备和材料关税、增值税等所有税费)及合同所有的安全防护、因疫情防控措施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降效费、停窝工损失、各类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人员工资、防护费等)、技术规范书中所有需承包人办理的规格性手续费、专项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运行所必须的,均在本合同内承包人应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除建设单位管理费、监理费由发包人承担外,其它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2.7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5日;
计划并网日期:2025年9月30日。
总工期28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书记载时间为准。)
2.8质量标准:
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设计要求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5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40MW(及以上)风电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近一年内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等完整的证明材料;近5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至少1项40MW(及以上)风电业绩,须附清晰可辨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中不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3.5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2年度或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3.6信誉要求:
(1)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截图(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上述情况的截图);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