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大楼等办公场所物业服务招标
一、合同编号: 2022AEEFZ00298-001
二、合同名称: 县政务大楼等办公场所物业服务
三、项目编号: 2022AEEFZ00298
四、项目名称: 县政务大楼等办公场所物业服务招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肥西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合同甲方编号: 12340123MB11540289
地址: 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西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7楼
联系方式: 18156989335
供应商(乙方): 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440300192206344T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湖景社区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C 座 C-18
联系方式: 1813006169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县政务大楼办公场所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根据县政务大楼、派河剧场、县人武部综合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的总体设施与服务功能,对物业管理的要求与服务范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安全保卫总体要求(1)门岗管理:24小时值班(不允许有脱岗现象);门岗对外来人员及车辆实 行登记,必要时检验有效证件,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大楼,对来访人员 要具有一定处置能力;安保人员有统一制服,严格按照岗位职责,文明执勤、言 行规范。(2)车辆管理:车辆按规定位置停放,停放有序,禁止非本大楼单位的车辆停放(除特殊情况外)。(3)消防管理:对大楼内消防栓、水带、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消防器材完好;在禁止烟火和控烟区域发现有吸烟和用火现象,要 及时劝阻和阻制;安保人员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和操作要领。(4)监控管理:实行楼内24小时电视监控,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置,并做好监控记录和交接班手续(不含人武部综合楼)。(5)应急上访(县政务大楼):对管理区域范围内所有信访人员进行劝解并引导至南门信访接待室或信访局,积极联系值班领导。对于强冲人员做好有效阻拦 , 第一时间报警并上报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杜绝信访人员冲入楼内办公区域。2、卫生保洁总体要求(1)公共区域保洁:共用部位(走廊、过道、楼梯、天台与屋顶、2米以下的外墙)、公共场所指:楼宇内大堂与大厅、大楼室外周边的道路、景观灯具、公共绿化、扶栏管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办公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化粪池的清理、污水管道的疏通、卫生防疫等。各楼层的垃圾或果壳箱,每天须清洗箱体,保持箱内无污染;公共部位、楼 梯、走廊的地面保持整洁,无随意堆放垃圾和杂物,窗、门干净、明亮,垃圾日 产日清;电梯厢内外做到无尘、无指纹;玻璃雨棚无尘,楼内天井玻璃封面无尘;2米以下玻璃幕墙每半年清洗一次,2米以上玻璃幕墙每年清洗一次;配合专业公司,做好大楼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做到环境净化。(2)特定区域保洁:卫生间、化粪池、大、小会议室,部、局及单位领导办公室等特定区域的保洁。(3)专项保洁:地毯、踏垫定期清洗、除尘,大理石地坪定期打腊抛光保养,标识牌办公家具、各种灯具定期清擦除尘。3、楼宇设施设备保养和维修总体要求(1)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2)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上下水箱,上下水管道 、落水管、各种照明、配电、供水、空调、电梯等设备用房、消防设施设备等。(3)附属配套设施和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消防弱电系统设施 设备、电梯、食堂内(厨具除外)的设施设备。(4)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外周边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水沟、室外停车场等。4、会议服务要求(不含人武部)(1)履行大楼创卫和节能降耗等工作服务;(2)会场布置与服务;(3)问讯及对外联系服务;5、绿化养护协助监管服务(甲方已与第三方签订绿化养护服务合同)(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 适时进行修剪;植物生长期,每月至少修剪一次。(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 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植物生长 期 ,每月至少清除草杂草三次。(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 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每年至少杀虫 两次。(6)抗旱、抗台、抗涝、抗雪抗冻: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冬季做好苗木防雪压枝防冻措施,确保绿化苗木安全过冬。6、其他特约服务如垃圾长距离清运(由垃圾箱房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外墙清洗(不含人武部)等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1036.26609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731(日历天)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1、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2、乙方应物业使用人要求对超出招投标物业服务范围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属于有偿服务,按乙方与相关物业使用人的约定收取费用,或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有偿服务收入由乙方自行支配。3、物业的承接验收: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留有验查记录,查验结果存在问题的,乙方负责整理查验结果并以报告形式递交甲方。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乙方提供整改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承建方落实整改维修事宜,也可委托乙方维修,费用由甲方协调承建方支出。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项目遗留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4、物业的使用与维护(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报甲方审批。(2) 乙方根据经甲方批准的规章制度(以下称《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3)对于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乙方可视具体行为情节轻重,采取规劝、书面告知、劝阻、制止、向甲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等必要措施。(4)对于本物业共用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乙方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使用人和甲方的同意。(5)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1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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