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常资规网工挂JT〔2024〕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试行)〉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0〕83号 )和《常熟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规定,由地块所有权人申请,经常熟市人民政府批准,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地块所有权人委托,对以下地块组织进行公开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及交易有关规定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地块 用途 | 产业门类 | 投资强度(总投资) | 规划指标 | 使用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比例 | |||||||||||
2024J012 | 梅李镇杨枫路以南、沙河以西 | 3977 | 工业 | 标准厂房 | 不低于600万元/亩 | ≥2.0 | ≥40% | ≤10% | ≤7% | 至2053年1月27日止(约28.3年) | 268.4475 | 55 | 5 | 地块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销售或分割转让 |
二、土地挂牌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
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 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竞买人,经认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将认定其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失信行为人,禁止其在失信行为发生后三年内参加常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竞得人,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支付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
三、出让土地有关事项
(一)土地出让方式
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互联网出让的方式进行,意向竞买人需持CA证书通过江苏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竞买。CA证书办理地点:常熟市政务服务中心(香山北路9号)二楼148窗口(联系电话:0512-52816950)、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211号天都大厦北楼1310室(联系电话 0512-68701110)
(二)土地出让流程
1.公告:本出让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10日。公告发布后,意向竞买人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2.报名:公告期满后进入挂牌期,挂牌期不少于十天。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起至2024年11月18日上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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