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梅市公资土字〔2024〕第41号
经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丰顺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下列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限 | 主要规划用地指标 | 起叫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
规划用地总面积(㎡) | 用地 性质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T2024-054 | 丰顺新区生态 工业园A04-A | 30246.80 | 二类工业用地 | 50 | 30246.80 | 二类工业用地 | ≥40% | ≥1.0 | - | 3550 | 1775 | 80 |
T2024-055 | 丰顺新区生态 工业园A01-A | 18114.27 | 二类工业用地 | 50 | 18114.27 | 二类工业用地 | ≥40% | ≥1.0 | - | 2130 | 1065 | 50 |
注:1、表中所列金额均为人民币;2、使用年限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3、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4、其它规划参数详见地块用地规划条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此次拍卖地块不接受联合体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
凡在梅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重大税收违法惩戒当事人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予以明确。
(一)编号T2024-054地块应承诺用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加工行业建设,计划固定投资额不低于13700万元人民币,固定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投产后每年上缴税款不低于15万元/亩。
(二)编号T2024-055地块应承诺用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加工行业建设,计划固定投资额不低于8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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