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玉环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考核内容
机构建设、制度执行、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社会评价
四、考核方法
定量考核和定性评价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工作成效: 1、工作成效:一、基本情况
(一)被考核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政府采购科,承担玉环市政府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
(2)办公场地、设施: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场地宽敞、办公设施完备,设有咨询服务中心和服务电话、传真,配有5个封闭独立的评标室、1个开标室,1个供投标人休息的公共大厅。评标室和开标室均设有电子投影设备、录音录像和电子监控等设施,评标区设置有手机屏蔽器、手机存放柜等设施。
(3)信息化建设:在完善机构建设的同时,中心2017年10月开始使用政采云系统,目前全部在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业务操作。今年上半年中心在政采云系统上建立了政府采购不见面监管系统,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开、评标全天候在线无感监管,保证开标、评标全过程留痕留迹。
(二)考核开展情况
1、自查自评情况: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10号)文件要求的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并于10月初按时将集中采购机构基本情况表、自查报告和近年政府采购项目清单等自查材料报送玉环市财政局。
2、项目抽查情况:玉环市财政局按照省厅、台州市局的统一安排,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了玉环市龙溪中学办公家具竞争性磋商、玉环市消防救援大队灭火救援指挥中心系统公开招标、玉环市陈屿小学学生课桌椅公开招标、玉环市教育技术中心学生课桌椅凳公开招标、玉环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家具竞争性磋商、沙门中学合班教室及报告厅桌椅公开招标、玉环市沙门初级中学迁建工程空调设备采购公开招标、玉环市公安局玉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办公家具采购公开招标、玉环市公安局政法一体化办公系统设备公开招标、玉环市陈屿中心小学(普青小学)桌椅公开招标15个项目作为检查对象。
3、现场考核情况:10月中旬,玉环市财政局组成考核组对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考核。考核组首先听取了采购中心负责人关于中心基本情况的介绍和近两年有关政府采购工作的汇报,随后调取了随机抽取的15个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公告、更正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合同等相关项目材料进行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中心相应项目负责人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同时结合中心的考核自评情况和现场考核检查情况,对照浙财采监〔2022〕10号要求对中心进行综合量化评分。
4、社会评价情况:一是发布考核公告,广泛征集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对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评价和意见。二是以书面考核评价的形式,征求抽查项目各相关当事人的评价意见。
2、存在问题: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设置职责明确,制度较为完善,业务运行有序,较好地保证了市本级各项政府集中采购活动的有效开展。但是,考核组在检查中也发现:中心政府采购人员配备不够健全,在编仅2人,且职称情况不够理想。业务方面,考核组要求中心保持原有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对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法规、文件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
六、考核结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10号)有关量化考核指标,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终考核得分如下:
1. 考核小组现场量化考核(总分80分):78分;
2. 被考核单位同级财政部门评价(总分10分):10分;
3. 采购人、供应商、专家等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评价(总分10分):10分;
考核总得分98分,考核结果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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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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