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81764枣庄十六中新南校二期教学配套教师办公桌椅及学生课桌凳、教学配套设施、饮水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次公告) 119 |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370402000202402000063 | ||||||||||
项目名称:枣庄十六中新南校二期教学配套教师办公桌椅及学生课桌凳、教学配套设施、饮水机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38.488万元 | ||||||||||
最高限价:无 | ||||||||||
采购需求: | ||||||||||
| ||||||||||
合同履行期限:5天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库[2004]18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财库[2006]09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在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标时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10%价格扣除优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相关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者自 |
文章推荐:
枣庄十六中新南校二期教学配套教师办公桌椅及学生课桌凳、教学配套设施、饮水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