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采购需要,现公开征集中国建设银行徐州分行办公楼及营业网点电力设施维保及预防性试验项目采购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建设银行徐州分行办公楼及营业网点电力设施维保及电气预防性试验:建设银行徐州分行全辖办公楼、营业网点和自助服务区以及临时性办公区电力设施、设备和维护保养及全辖10栋办公大楼电气预防性试验,产品符合国家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是目前同业和兄弟行在用的产品,使用后的反馈较好。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发布之日起至五个工作日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成立时间在5年(含)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原则上要求具有相关合作经验,供应商须提供 2021年1月1日以来为10KV以上配电室提供维保服务业绩,服务结算金额不低于2万元。(提供合同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合同须至少能体现签订日期、 服务内容及签署页等关键内容。)
5.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 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4个网站查询截图)
6.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相同。
(2)双方法人谈判代表或财务人员存在重合。
(3)双方实际办公地址相同。
(4)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
(5)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6)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等利益关系。
8.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 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提供承诺函)
9.在报名截止之日止未处于建设银行系统内禁用或退 出期内,并且在建行系统内被给予警示谈话、取消候选资格、削减供应份额轻微违规行为处理的次数不超过3 次。(提供承诺函)
10.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果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提供承诺 函)。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1.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 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 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 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 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 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2.本项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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