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智能应急调度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T-202407001;
2.采购项目名称:华蓥市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智能应急调度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华蓥市恒达环保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恒荣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金额:专项债劵资金,采购预算473852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采购应急调度系统、附属配套设备、办公设施。(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点:
谈判文件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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