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靖江市工公开[2024]5号 | |||||||||||||||||||||||||
经靖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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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宗地编号:靖工-2023-046号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573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靖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支持联合竞买。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凡在靖江市土地市场取得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的;(2)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3)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 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公司、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4)其他土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特定竞价原则确定竞得人。详细参阅出让文件。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6月29日至2024年07月18日,到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靖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jj.landtz.com/jj/index)(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07月18日起至2024年07月26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6日9时。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靖工-2023-046号 报名时间:2024年07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7月26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7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7月26日 09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7月18日9时 至2024年07月28日9时。 |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竞得人取得土地后项目应当在两年内竣工,三年内投产。项目投产后年亩均税收不得低于约定亩均税收。首期税收考核监管周期为6个年度,每3个年度综合评估一次。其中税收考核监管期第1年度、第2年度分别达到约定亩均税收标准的30%、70%,第3年度起达到100%。每个综合评估期内,如未能达到税收要求,应承担违约责任,以违约金形式补足差额部分。如竞得人为本市范围内已用地企业,属地须与竞得人约定原用地厂区税收不得降低,不得以原用地厂区的税收平衡新增用地厂区的税收。宗地成交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竞得人须与市政府签订《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服务模式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书》,否则不予确认成交资格,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亩均税收、建成投产时间、容积率、投资强度等事项。市政府委托靖城街道具体履行协议约定的监管职责。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靖江市滨江新城阳光大道12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5室 联 系 人:纪先生 联系电话:0523-84832529 开户银行: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3210240101201000020026 | |||||||||||||||||||||||||
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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