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320101FQB00006 | |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分中心受南京广德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出租永利大厦201、202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1. 项目概述 | |
1.1 出租方: 南京广德置业有限公司 | |
1.2 标的名称: 永利大厦201、202室 | |
1.3 挂牌起止日期: | 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9日 |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1.5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2.1 坐落位置: 南京市江北新区天圣路111号 | |
2.2 有无房产证: 有 | |
2.3 建筑面积(㎡): 2290.35(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
2.4 建筑年代: 2015年 | |
2.5 出租用途: 办公 | |
2.6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 | |
2.7 招租业态: 办公 | |
2.8 其他说明: | |
(1)装修程度:简装。 (2)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3)本次招租标的整体出租,不拆分。 | |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45.14 | |
3.2 租期(月): 36个月 (含2个月免租期)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先付后用) | |
3.4 租赁押金(万元):7.5 | |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经营业态需满足项目环保局的环评要求及法律法规允许的经营范围。 (3)意向承租方须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整体转租,须守法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5)经营未满两年退租的,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5. 其他要求: | |
(1)租金增长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两年在上一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2)如遇国家政策、市政建设、规划调整等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3)装修、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做好防盗和治安工作,消防设施以房屋现状为准出租,一切由承租方自行按消防部门有关要求改造。凡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治安和消防事件,均由承租方负责。禁止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超负荷用电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4)本次招租标的整体出租,不拆分。 | |
6. 其他说明 | |
(1)交易保证金: ①保证金数额:意向承租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10万元。 ②保证金处置: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转抵租赁押金,不足部分另行补足;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承租方确定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 (2)意向承租方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经签字盖章的意向方报名表。 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江工18851616168 (3)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4)承租发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房屋租赁合同》。 (5)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租方不予补偿。 (6)房屋为现状交付,如房屋原有排污、设备、设施不足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完善至可以正常使用状态,按省、市、新区有关消防、卫生、环保等规定申报,甲方不承担费用。 (7)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水、电、物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按相关管理规定缴纳。 (8)意向承租方承担本标的后须接受出租方及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 | |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 |
联系单位:南京广德置业有限公司 | |
联系人:江工 | |
联系电话: 18851616168 | |
联系地址: 南京市六合区方水路158号3楼 | |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
联系单位: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13815893856 | |
附件 |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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